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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網訊(郝夢真) 一間低矮的小平房,兩位爭奪所有權的老人,三個以被執行人骨灰盒為擋箭牌拒不騰退房屋的兒子,五年沒有執結的糾紛案......這一切,都隨著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局房屋騰退執行小組(以下簡稱騰退小組)的冒雨行動,畫上瞭完結的句號。

宋放作為上海市嘉定區政協委員在參與完此次行動後表示,破解執行難不應該單憑法院一己之力,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守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判決結果出來瞭,林大爺的房子可以重新拿回來瞭,考慮到被告鄭大媽年紀也大瞭,法院決定給予一定的搬遷期限讓鄭大媽能夠好好安置,林大爺也同意瞭。

上海一被執行人去世 骨灰盒繼續占據房屋抽油煙機清洗廠商|台北抽油煙機清洗廠商

搬遷的期限一再延遲,但是鄭大媽就是不肯離開,無奈之下,林大爺又向法院提出瞭強制執行的申請。立案執行後,上海嘉定法院的執行法官對系爭房屋和被告鄭大媽進行瞭多次實地調查,發現年逾八十歲的鄭大媽由於患過腦梗,目前神智已不清楚,每日隻知道外出拾荒,晚上回到系爭房屋睡覺,其他哪兒都不去。而且其三個兒子也表示無法安置母親,除瞭每日送點飯菜之外,對其他事情並不過問。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認為,若強行改變鄭大媽的生活環境,可能會使她很難適應,綜合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執行法官轉變執行思路,多次與林大爺的子女進行溝通,最終雙方以鄭大媽按月繳納500元房租的方式達成和解,林大爺及其子女同意讓鄭大媽繼續租住,直到鄭大媽終老。

上海嘉定法院執行法官用專業開鎖工具打開系爭房屋門鎖 拍攝者:孟飛公墓工作人員取下被執行人骨灰盒與遺像 拍攝者:孟飛

2006年之前,作為老知青的林大爺一直在甘肅蘭州工作生活,隨著國傢政策的變化,林大爺在古稀之年終於可以將戶籍重新遷回上海,落葉歸根。可當他回到上海後卻發現,自己多年未住的房子,竟然已經被他人據為己有瞭。

(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局騰退小組在第一時間去往現場張貼瞭強制遷出公告,通知被執行人鄭大媽的傢屬將房屋內的骨灰盒等其他物品搬離,可直至公告期滿,鄭大媽的兒子也無動於衷,繼續以骨灰盒霸占著房屋。2018年7月4日,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局騰退小組執行幹警,前往爭議房屋進行強制執行。當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執行幹警們冒雨到達被侵占的房屋處,經過現場勘察,發現房屋被鎖鏈緊緊鎖住,房內也無人影晃動,於是兩名執行法官上前用開鎖工具打開瞭房門。門鎖開後執行法官們首先攜帶著執法記錄儀進入房屋,詳細記錄瞭屋內物品及擺放情況。

拒絕搬出,去世後以骨灰盒繼續霸占

這起執行案件,一開始由於被執行人鄭大媽的年紀太大而無法強制執行,但目前鄭大媽已然過世,按照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將爭議房屋交付申請人林大爺的條件已成就,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局準備組織執行力量瞭結此案,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騰退小組出擊,順利交付房屋

知青返滬,發現房子沒瞭

排油煙管清洗|餐廳排油煙管清洗 記者跟隨執行法官們進入後發現,鄭大媽的骨灰盒被懸掛在瞭屋內的房梁上,屋內隻有零散的物品和簡易的衣櫃,空氣中彌漫著陳腐的黴味,顯然是長期無人居住。該案的承辦法官朱雲龍告訴記者,考慮到對死者的尊重及當地的風俗民情等因素,此次執行還專門請來瞭附近公墓的專職人員,由他們將鄭大媽的骨灰盒帶出房屋,並暫時妥善安置在公墓中。執行結束後,法官們將繼續與鄭大媽的傢屬們進行溝通,爭取讓他們早日將老人的骨灰盒安置好。

房屋騰退好瞭,執行法官和特地趕來的林大爺女兒林女士辦理瞭交接手續,林女士在房門處換上瞭新的鎖,至此這件歷時五年的執行案件終於得到瞭妥善的化解。中央廚房抽油煙機清洗|中央廚房抽油煙機清洗廠商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齊齊上陣監督

法官朱雲龍告訴記者,此案的難點就在於被執行人的親屬將骨灰盒放在瞭房屋中阻礙執法,帶來瞭一定的執行難度。“前期我們做瞭大量的準備工作,確保此次執行能夠一次到位。”朱雲龍說,“為瞭保證此次行動的合情合法、公平公正,我們特別邀請瞭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作為特邀監督員全程參與此次執行。”

林大爺想不明白,農村宅基地使用證上登記的是他的名字,怎麼房屋就成瞭別人的,並一住就是幾十年呢?於是2012年,林大爺一紙訴狀遞至法院,要求被告歸還自己的房子並從中搬出。庭審中,房屋的現住人被告鄭大媽表示,這間房子是自己當初花五千塊錢從林大爺的哥哥嫂子那裡買來的,隻不過由於年代久遠,交易憑證等已經找不到瞭,但自己不是無理由占用,並拒絕搬出房屋。經上海嘉定法院審理查明,系爭房屋在農村宅基地使用登記前的調查時確認戶主為原告林大爺,其後的《嘉定縣農村宅基地使用證》亦將原告林大爺登記為系爭房屋的戶主,因此,林大爺是系爭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現被告鄭大媽居住使用系爭房屋,顯然侵犯瞭原告的財產權利,因此林大爺要求鄭大媽從系爭房屋中搬出的訴訟請求,合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至於被告鄭大媽認為系爭房屋從案外人處購得,其不同意搬出的抗辯意見,法院認為,即使被告與案外人之間確實存在買賣關系,但案外人並非系爭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且該買賣行為事後亦未得到原告林大爺追認,故被告鄭大媽的上述抗辯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執行結束後,跟隨法官執行的當事人林女士向記者表達瞭她對於執行法官們的感謝,她說:“以前都聽大傢說執行難,這次作為當事人我真正體會到瞭執行法官的不易,他們排除千難萬險幫我們重新要回瞭房子,維護瞭我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父親這麼多年的心願終於可以瞭結瞭。”

據悉,這是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局騰退小組自今年成立以來的第三次重點出擊。上海嘉定法院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強制騰退類案件專業行動組”,意圖引導上海嘉定法院執行工作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努力,改變以往各自為戰、單兵作戰的工作模式,將全局執行力量“擰成一股繩”,形成“執行團隊化”專業機制,增強執行威懾力和司法權威性,更好地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11月,被執行人鄭大媽過世瞭,按照和解約定,此時林大爺終於可以收回自己的房屋瞭,但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鄭大媽的兒子竟將鄭大媽的骨灰盒放在瞭房屋內,並以此作為“擋箭牌”要求林大爺一方支付一筆數額不小的補償款。由於雙方就補償金額爭議太大,林大爺一方難以接受,於是再次向法院申請瞭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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